資深藝人廖峻去年驚爆2度中風,好險有把握黃金時間就醫,順利救回一命,住院至今4個多月,廖峻轉貼近照報平安,他整個人已經可以站起來,還生龍活虎的要去搭車,讓大批網友感動。
106年國人十大死因第四名正是中風,一整年有11755人死於腦血管疾病,平均每45分鐘便可帶走1人的生命。如果不是像廖峻這麼幸運的撿回一命,萬一不幸身故,很多人手上有的重大疾病險,會不會理賠?哪些地方容易有理賠糾紛?
蔡OO向保險公司投重大疾病健康保險。100年11月29日,突然肢體無力倒下,意識陷入昏迷狀態,經急救後,診斷為休克、梗塞性腦中風、疑急性心肌梗塞,後於同日死亡。家屬事後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拒絕。原因為何?趕快來了解。
重大疾病險對於腦中風的定義?
腦中風是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、栓塞、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,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6個月後,經腦神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者:植物人狀態;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;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;喪失語言或咀嚼機能者。
腦中風,在重大疾病險理賠中有哪些爭議?
1.腦中風不幸身故,是永久性的機能喪失或機能障礙?
2.未經6個月觀察期,能否認定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?
為什麼腦中風在重大疾病險理賠會有爭議?
保險公司認為6個月是系爭保險契約約定之必要觀察期,即發生腦中風,須以事故發生後6個月後為觀察期,若期間屆滿後仍遺有上開殘障情形,始符合理賠要件,若於6個月觀察期內死亡,自無從判斷6個月後是否有遺留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,況且被保險人罹患梗塞性腦中風而死亡,即為永久性神經機能喪失,與系爭保險契約理賠要件之四項殘障要件不符。這樣的主張與一般人的認知明顯不同,因此容易造成理賠糾紛。
誰可能會有爭議?
對於短時間內因腦中風身故或嚴重失能之個人,在重大疾病險理賠時易發生爭議。
爭議發生,如何處理?
有爭議發生,最好就是透過理賠案例來協助舉證。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保險字第3號 (按此)
結論
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。兩個主要的原因
1. 醫學上是否可以認定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。
2. 如果可以認定,6個月觀察期並非必要。
你有重大疾病險嗎?想進一步了解更多的保單內容與自己的理賠權益嗎?
立即加入好友